永和智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永和智控资讯
2024-04-24 2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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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4-00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相关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1月9日,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分别与广东普乐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普乐”)、夏祖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曹德莅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5,660,32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0%)以每股 8.9736 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普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3,635,96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以每股 8.9736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夏祖望。前述《股份转让协议》均为独立协议,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形。

同日,欧文凯和夏祖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夏祖望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3,635,96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欧文凯,委托期限为 18 个月,到期自动失效并解除。委托期限内,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本次曹德莅与夏祖望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进
展情况

公司收到曹德莅的通知,获悉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与夏祖望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曹德莅,身份证号码:422***********1333

乙方(受让方):夏祖望,身份证号码:513***********6714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
有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23,635,96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时,双方尚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调整变更如下: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标的股份转让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3、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将每股受让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4 元。

4、变更之后,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调整为¥94,543,864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陆拾肆元整)。

5、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提及事项,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执行。

6、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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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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