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坚朗五金资讯
2024-12-27 18: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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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授权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包含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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