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2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814,6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 15.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999,976.75元,扣除发行费用5,851,791.7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148,185.01元。截止2023年9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实际到账资金400,289,976.75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0,000元,含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215,05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6,012,190.10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第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五矿证券以及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680100101217197 140,289,976.75 71,163,032.21 活期
厦门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550000001131680 100,000,000.00 53,224,013.33 活期
厦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2902445410818 110,000,000.00 56,573,521.51 活期
厦门松柏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4901013100178665 30,000,000.00 32,364.72 活期
厦门分行营业部
厦门国际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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