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经查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
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附件
(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方式: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金额: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变化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在规定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投资主体:本公司。
5、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
等,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开放式、定期开放式产品除外)。
6、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委托理财执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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