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关于对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中有关财
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5Z02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对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
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5Z029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中晟高科”)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中晟高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
第 1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作为中晟高科的会计师,就问询函中涉及会计
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我们的回复意见说明如下:
问题 4
报告书显示,2023 年 9 月,你公司投资发起成立中晟新材,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2023 年 12 月,母公司中晟高科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实际划转日,将润滑油业务涉及
相关可划转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下沉至中晟新材,同时根据实际情
况将与润滑油业务相关的资质等一并划转下沉至中晟新材。请你公司:
(一)说明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设立子公司并划转资产时是否已筹划转
让润滑油业务相关资产,相关资产负债划转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划转情况,
资产交割、债权债务关系划转的具体依据,资产、人员、产权等交割是否清晰,
是否存在法律问题,业务是否独立完整等,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相关债
务或额外费用支出。
(二)结合容诚所出具的中晟新材《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4]215Z0411 号,以下简称“模拟报表”)数据,详细说明标的公司模拟报
表编制基础及相关假设的合理性、编制过程是否能够真实、完整反映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并进一步说明划转过程中的主要会计处理过程是否准确完整。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设立子公司并划转资产时是否已筹划转让润
滑油业务相关资产,相关资产负债划转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划转情况,资产交割、债权债务关系划转的具体依据,资产、人员、产权等交割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法律问题,业务是否独立完整等,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相关债务或额外费用支出。
(一)公司回复
1、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设立子公司并划转资产时尚未筹划转让润滑油业
务相关资产
2023 年 9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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