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弘药业资讯
2017-08-01 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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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屈三才先生、张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国际合作项目不断增加,将逐步开展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现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国际合作项目不断增加,将逐步开展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现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并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研制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研制片剂、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和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



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对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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