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举手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
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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