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拟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5:00—2018年10月10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陈书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何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师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苏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潘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傅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2018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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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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