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普路通资讯
2018-09-12 1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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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3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9月29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全资子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2、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6、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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