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1号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7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01号)。现就上述关注函所关注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事项1:你公司因与东软货款纠纷案导致基本户289.14万元被冻结。
(1)请说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原因、对当期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和你公司对此采取的应对措施;
(2)截至目前银行账户和资金被冻结的情况,是否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案件发生的时间、原因、对当期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和你公司对此采取的应对措施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1日受理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货款纠纷一事立案。东软集团起诉理由为:2017年3月8日,深圳索菱通过电子邮件向其打包发送一批订单,在收到订单后,其立即安排订单产品的生产。2017年4月14日,公司子公司广东索菱通过电子邮件,要求取消上述订单下的部分产品,至订单取消之时,其已经加急进行了订单的生产。
东软集团要求深圳索菱和广东索菱赔偿其相关损失。根据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0日判决结果,本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索菱需赔付东软集团货款、物料成本和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22.23万元,公司已决定不上诉。
会计处理:
贷:预计负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2.23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222.23万元
(2)截至目前银行账户和资金被冻结的情况,是否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被冻结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 冻结申请人/债权人 实际冻结金
名称 型 额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中安百联(北京)资产
中国光大银行股 管理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 3915******4 基本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 3,175,820.35
田贝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穗银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中安百联(北京)资产
份有限公司深圳 4420******3 一般户 管理有限公司 -
南岭支行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索菱 深圳市中海光电科技
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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