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9,060.58万元,
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4,332.3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148.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14.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银行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
(含利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50188000034385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已注销
公司深圳田贝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50188000037067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已注销
公司深圳田贝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301013800002424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145,153.06
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
1、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 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 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39150188000034385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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