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4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资料详实,有助于公司董事会科学、理性地作出决策。通过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认为该议案所述股权转让、借款偿还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并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章新蓉、袁林、冯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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