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118.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限售股份起始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8年9月20日。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6%,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年6月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7年7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9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
7、2018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励的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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