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汉董 黄晓晖 王楠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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