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金华)
世龙实业资讯
2024-04-27 01:28: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江金华)

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本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江金华,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历任景德镇市煤气公司、海南海口燃气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上海通达能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海华通能源公司总工程师,2022年 1 月至今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了
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 实际列席
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次数

4 3 1 0 0 1 1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 2023 年度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于报告期内根据有关规定召集并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认真考量,认为公司的董事会的规模与构成能够满足公司现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均按照其职权范围和责任有效开展,未发现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情形。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综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各项业务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制定战略规划提供了支撑保障。

3、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确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将于 2024 年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时了解、
掌握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展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有效地沟通,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事项均认真审议、客观分析并作出决策,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针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了审核,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