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03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3月5 日公告了《关
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18年3月 26 日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3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从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效
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提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5,77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1%,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表决项有相应
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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