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30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认定公司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公告《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
绩快报与 2020 年 2 月 29 日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号)
存在较大差异:公司 2019 年营业利润由 13,533.62 万元修正为-23,621.69 万元,利润总额
由 13,635.62 万元修正为-24,029.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5,765.83 万元
修正为-30,771.53 万元。
2、2020 年 5 月一帆珠宝起诉大盘珠宝等人要求向其归还 3,030.90 万元,但我们未能
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爱迪尔公司 2019 年末负债完整性的影响。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3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8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主要业务为钻石镶嵌饰品、黄金饰品等的批发、零售业务;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并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重点自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预付账款、存货委托加工物资和委托代销商品的合理性、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收入、商誉减值事项、法律诉讼以及规范账务处理、业务流程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 5%;错报≥资产总额的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 1%;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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