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股票因筹划购买资产于2017年1月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1月17日,公司确认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7年1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6.06元/股;
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前一日(2016年12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5.69
元/股;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2.36%,交易均价为15.82元/
股;同期深圳综指(399106.SZ)累计涨幅-3.98%,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涨幅-4.71%,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涨幅-2.95%。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二、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不构成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恒 李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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