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ST爱迪资讯
2023-12-11 1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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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 爱迪 公告编号:2023-091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08 号 IBC 环球商务中心
A 座 9 楼 A17 单元。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该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 1.00、4.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提案 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提案 2.00、3.00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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