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059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53号),拟定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现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阶段,鉴于回复问询工作量较大,逐一落实并回复需要一定时间,但公司为了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尽快复牌的诉求,仍考虑在维持股权登记日不变的情况下,延期至2018年7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58号)。
截止目前,公司仍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中,因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7月17日前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会议日期之间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故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审议原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及股权登记日将另行通知。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对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表示感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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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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