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万达电影资讯
2017-09-22 16: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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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3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7-06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9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



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5:00至2017年9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9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索菲特酒店7层



7、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霖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议案一详见内容请参见2017年9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议案一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指一次性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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