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红套现与掏空资产套现有本质区别
分红等于发工资
2020-03-27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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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看到某上市公司大比例现金分红时,总有人嘲讽这是该公司大股东在给自己进行利益输送,是靠巨额现金分红这个途径进行套现,好像大股东随时要跑路走人似的。我想反问一句:如果你们个人年终拿到了这一年工作后的一大笔奖金,这叫给自己利益输送?拿了奖金就准备明年辞职不干了,只做一锤子买卖?你拿的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这能损害谁的利益?

  同理,上市公司在这一年的经营成果范围内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相当于树上又长了新果子,摘下来分给全体股东吃,这种“套现”损害了谁的利益?——是果农的资产利益还是大树的健康利益?没有损害!就是分享胜利果实。

  有人说,摘果子吃损害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利益。应该把树上的果子摘下来取其种子继续埋进地下,种更多果树,今后结更多果子。我请问你要结那么多果子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给人吃嘛,都不吃,果子满天飞烂掉了一地,这不就是N年来社会上比比皆是的盲目扩大再生产导致的企业坏账嘛!

  一棵健康的大树(正常经营的企业),就应该每年健康长出果实然后被人摘采,之后靠自身汲取大自然的营养,第二年再次健康长出果实又被人摘采,这个就叫良性循环。至于是否要扩大再生产种第二棵树、第三棵树,那属于再投资的范畴,需要重新开股东大会另案讨论另案融资,与每年正常摘果子吃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团把对老股东的常规收益分配和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新融资搅在一起,那就责、权、利不分了。

  现金分红只要做到以下两点就不叫掏空资产:

1.每次普通股的现金分红必须同时对全体股东分红,不能只对大股东分红而不对公众股东分红。否则就是大股东掏空企业现金资产,损害公众股东利益。

2.每次现金分红额不得超过公司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最好是不超过上年度的经营净利润。这样就能确保分红是在企业经营净利润的范围内取钱套现——只摘果子不砍树。如果超范围之外多拿的套现,那就是掏空企业经营性资产了——摘完果子又砍树,那企业就要停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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