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4-0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临时)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拟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改之处以加粗字体标识)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改依据
第 93 条: 第 93 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第九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
为: (1)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3% 会选举决定。
(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董事会、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职工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董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的股东可以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的 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上述 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 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案。 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2)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2)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改依据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 94 条: 第 94 条: 《上市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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