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利民股份资讯
2018-09-10 11: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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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0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10月23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16:30日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人推荐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2、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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