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0元,共计募集资金93,52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发行费用1,953.41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9万元,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2万元,合计人民币91,663.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20,444,657.99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751067643817 活期 19,694,233.4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44250100004200000265 活期 750,424.51
支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79,970万元,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建成。其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厂房装修 3,200.00
2 设备投资 64,479.80
3 预备费用 4,060.79
4 铺底流动资金 10,807.50
总投资金额 82,548.0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用于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为雄韬股份。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募集资金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使用
投向及投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 募集资金39,970万元
资额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9,970万元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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