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周晓鸣:中国国籍,男,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长期从事执业律师,现为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鸣先生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董事会董事。
2022 年 7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8 8 0 0
股东大会 3 3 0 0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
议,本人积极参加各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等事项进行讨论 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3 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规定,后 续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必要情况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核查,对关键问题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事项
序号 日期 会议名称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 分股权
1 2023/3/20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好利智行(厦门)科技有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