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
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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