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特一药业资讯
2018-08-01 17:30:29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02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其中公司股东杜永春、陈光廷、黄燕玲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



截至日前,本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永春先生,监事陈光廷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黄燕玲女士在减持计划区间内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