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3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1.00: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00: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4.00: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5.00: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6.00: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提案4.00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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