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3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2017 年,公司监
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没有监事缺席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关于选举李永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杨晓琴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3、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8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4、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豁免控股股东蒋小荣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10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5、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员工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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