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相关要求适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财政部于 2017年
12月2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财政部会计司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
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其他未修改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受影响的 本期受影响 上期重述金 上期列报在 上期列报在
和原因 报表项目 的报表项目 额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名称 金额 的金额 的金额
1.与本公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 4,819,571.32 —— 2,285,800.00 ——
计入其他收益
2.资产处置损益列 资产处置 -358,250.83 -9,280,325.77 11,136.19 9,291,461.96
报调整 收益
注:本期指2017年度;上期指2016年度。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1
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可进一步规范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项目列报,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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