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3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107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2月30日。
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针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2月30日。
为全资子公司森达装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9月18日。
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9月18日。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调整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额由原来的18亿元人民币调整为2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华军
经营范围: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压力容器除外)制造、加工、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森达装饰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6,403.09 100,785.98
总负债 46,608.53 57,300.45
净资产 39,794.56 43,485.53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1-6月
营业收入 150,041.86 73,293.33
净利润 7,809.39 3,690.97
2、公司全称: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436.455797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贤良
经营范围: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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