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17年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17年1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7年3月5日,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3、2017年4月21日,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17年4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7年5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7年5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17年6月14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8、2017年8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17年10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10、2017年12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商业保理业务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经营投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杭州软星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51%股份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