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
物产金轮资讯
2018-04-19 2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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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我评价报告第1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金轮针布(白银)有限公司、南通惠通针布有限公司、南通金轮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海门金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泓锐不锈钢有限公司、江苏金轮特种钢丝有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苏州金联云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柚子工道(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丹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南通金源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瑞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南通金轮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软星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轮智造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轮智能装备研发有限公司、南通金轮纺织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轮不锈钢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瑞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华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优布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柚子纱线电商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特种钢丝及制品、针布机械设备;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压力容器除外)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信息披露、销售收款控制等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包括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因素,是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与反舞弊机制。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及机构设置



本公司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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