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物产金轮资讯
2024-04-15 20: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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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阮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文艺馥欣(杭州)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历任华泰联合证券并购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担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应参加 实际出席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式出席会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6 6 1 5 0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出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应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方面发挥了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相关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和完善,本人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
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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