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2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1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金
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市中兴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期限以签订的保理合同期限为准,在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公司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远东宏信”)申请人民币5,5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保理、委托贷款等业务,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江苏珠宝现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
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江苏珠宝的本次融资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四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融资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兴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供应链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中兴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十号仓
库4单元-91)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