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7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编号:2016-049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7),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7月4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3日—2016年7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日15:00至2016年7月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金范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7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27日15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议案1将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以上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6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相关文件。
(三)公司股东既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6月28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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