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湖南白银资讯
2018-05-10 15:40:19
  • 点赞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11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03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

近日与湖南省桂阳银星有色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公司”或“乙方”)签署《铅精矿委托采购及加工合同》,合同预计委托加工铅精矿总数量约为3.2万吨,合同为期八个月。该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湖南省桂阳银星有色冶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伟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粗铅、电铅、锌、铜、铋、铟、金、银、镉、硒、碲、锑白、一水硫酸锌、七水硫酸锌的生产和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经营;硫酸、浓硫酸(105%)、氧[液化的]、氮[液化的]生产;氧(压缩的)、液氨、硝酸、硫酸、浓硫酸(105%)、盐酸、氢氧化钠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桂阳县鹿峰街道雷达岭

成立时间:2000年02月25日

2、银星公司拥有全国先进的铅锌生产、开发和深加工技术,具有年产电铅10万吨、硫酸10万吨、次氧化锌2万吨、白银400吨、黄金1000公斤、冰铜2000吨、铋1300吨、碲15吨、铟12吨的生产能力。

3、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事项

1、乙方委托甲方采购铅精矿;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铅精矿;

3、在双方合作期限内,甲方每月供应铅精矿给乙方加工,数量约8000吨(具

体数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其中一半的数量为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乙

方返还析出铅和粗银给甲方,其它有价元素销售给乙方,铅、银及其它有价元素按本合同第七条计价;另外一半为乙方委托甲方采购的铅精矿。交货地点均为乙方厂内,具体送货的时间、批次和重量由双方另行协商,委托加工的货做到均衡送货。实际金属量按双方结算数量为准。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八个月,自 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延续合作期限;合作期届满双方未延期时,合作期限内已经实施的委托采购和加工业务,应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毕,直至双方结清全部债权债务。

(三)、委托采购及加工方式:

1、甲方根据委托向乙方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铅精矿采购,与供应商的采购协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参与具体的计价谈判等工作。

2、甲方与供应商的铅精矿采购合同由乙方负责拟定,甲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格、重量、品质和资金等一切风险。同时,委托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作期限内,乙方每次委托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出具《委托采购书》,列明供应商、采购标的物、单价及金额等相关情况并附上乙方拟定的铅精矿采购合同。但是否签订,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作出选择。

4、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需要甲方垫付或者代付采购合同项下的预付款、货款等各种资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指令并出具《付款指令书》,列明收款人、金额、收款账户信息等情况。但是否代付、垫付,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作出选择。

5、甲方收到乙方付款指令并同意支付的,甲方代乙方支付。如果需要提供相应发票的,乙方有义务提供。甲方的每笔支付,自甲方支付之日起满60天的,乙方开始还款,应在7天内全部还清。乙方的还款方式为销售等值的国标1#白银给甲方,甲乙双方再另行签订白银购销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具体的价格按市场行情价执行。

6、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采购铅精矿,甲方不收取任何委托代理费。在委托采购过程中,乙方委托甲方垫付或者代付预付款、货款等各种资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从甲方代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等各种资金的当日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率为每月1%。乙方偿还资金占用费的方式为通过铅精矿采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