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承远)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2024 年 8 月 4 日,本人因届满离任,在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王承远先生,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4 年 9 月至
1985 年 12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分行和四川省分行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信贷、
办公室文秘;1985 年 12 月至 1997 年 1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及总
行国际业务部工作,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职务;1997 年 2 月至2002 年 2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德国法兰克福代表处及分行工作,先后任代表、总经理助理;
2002 年 2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任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11 月改任托管部高级专家;2018 年 12 月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退休,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2023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
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 2023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王承远 6 1 5 0 0 否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并提出建议。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在 2023 年共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双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蔡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丁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詹向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靳文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作为审计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人在 2023 年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集团内控审计中心 2023 年度工作计划书》、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2 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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