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8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明虬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的议案》《关于签署<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30日和2018年12月7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年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更正公告》及《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新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246,149,5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5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45,255,2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9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94,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39%;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13人,所持股份1,139,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调整后)》;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246,149,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9,5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246,149,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9,5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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