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审计要求。鉴于中兴华所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按期为公司出具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书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英奇、范志敏、林卓彬
2020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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