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欧浦:关于连松育先生起诉中基投资委托合同纠纷的公告
欧浦退资讯
2019-07-04 18:53:05
  • 6
  • 5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7-05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19-122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松育先生起诉中基投资委托合同纠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浦智网”)于2019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的《关于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2019年7月4日,公司收到连松育先生就委托合同纠纷起诉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的诉讼文件。现公告如下:

2019年7月4日,连松育先生就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将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起诉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司为第三人。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1、案号:(2019)粤0606民初14307号

2、管辖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3、原告:连松育

4、被告: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

5、第三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6、案件简述:中基投资系欧浦智网的大股东,连松育受中基投资股东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公司”)的委托担任中基投资的副董事长。根据欧浦智网2018年年报显示,中基投资作为欧浦智网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未履行欧浦智网内部审批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违规担保并占用欧浦智网资金,造成欧浦智网严重亏损,致使红塔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此背景下,为制止中基投资继续滥用股权权利损害欧浦智网利益,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经连松育、中基投资协商,2019年4月20日中基投资签署《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载明:“为妥善处理委托人及其所持有股份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欧浦智网股份公司,以及委托人直接持有、间接持有股份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能够控制的公司,上述公司合称为委托人等公司)的债务问题即其他问题,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作为特别授权代表处理如下事项:……3、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委托人及委托人下属公司的股权大会、债权大会等,并于会发表意见、签署股东会决议及债权人会议等相关文件……6、本委托书签署之后不可撤销,委托期限自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委托人等公司重整及重组完成止。委托人声明,就上述范围内的事项,受托人有权直接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

2019年6月20日中基投资向欧浦智网提交《声明函》,称:“我公司从未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连松育代表我公司行使在欧浦智网的股东权利……”。

连松育认为,案涉《授权委托书》加盖中基投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系中基投资真实意思表示,《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中基投资《声明函》记载内容与事实不符,其虚假声明严重损害了原告及投资人的利益。

7、诉讼请求:

(1)确认中基投资于2019年4月20日作出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连松育有权代表被告行使其对欧浦智网的股东权利;

(2)本案的受理费由中基投资负担。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