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鉴证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明
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 ):010-51423816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1)第 410058 号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智网”或“公
司”) 管理层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
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欧浦智网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 2020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欧浦智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欧浦智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欧浦智网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爱萍
2021 年 4 月 28 日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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