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1)第 410007 号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贵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报字(2021)第 410007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爱萍
2021 年 4 月 28 日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万元) 上年度(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64,984.64 18,386.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正常经营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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