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9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 [2019]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揭示
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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