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三、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1)第 410006 号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欧浦智网)2020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1)第 410057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欧浦智网编制了后附的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欧浦智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欧浦智网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欧浦智网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欧浦智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由于审计报告中,“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中所述的事项,我们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无法确认 汇总表所载数据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欧浦智网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欧浦智网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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