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洋股份资讯
2018-10-22 1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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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光洋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20.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2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196,368.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4,031.15元。



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光洋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



汽车精密轴承建设项目 30,620.40 苏发改工业发[2011]876号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68.00 常发改备[2011]5号





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55,997.28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024,393.2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60,556.47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4,660,194.42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通过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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