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新宝股份资讯
2024-04-26 1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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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 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 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 合计(元)
(元) (元)

郭建刚 董事长 1,008,000 2,942,000 3,950,000

曾展晖 董事、总裁 864,000 3,086,000 3,950,000

王伟 董事、执行总裁 780,000 2,420,000 3,200,000

杨芳欣 董事、常务副总裁 780,000 1,820,000 2,600,000

朱小梅 董事、副总裁 660,000 1,740,000 2,400,000

康杏庄 监事会主席 600,000 1,200,000 1,800,000

万爱民 监事 276,000 304,000 580,000

邓庆晖 监事 240,000 360,000 600,000

四、 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4年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2、 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其他专项奖金、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 公司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谭有超先生、曹晓东先生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即2024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5日)的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4、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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