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新宝股份资讯
2024-04-26 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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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9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 点 15 分在公司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 点 15 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
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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