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海欣食品资讯
2024-11-18 1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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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 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阳岐村新舟路 66 号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 150 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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